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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欧宝体育安卓下载    发布时间:2025-04-27 01:11:4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537,586,717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4,906,930股),即532,679,7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立足出版综合印刷服务行业多年,在京津冀沪四地配备八个生产基地,除了原有自有产能加工服务外,公司还提供包括创意设计、装帧排版、产能管理、原材料供应链、图书仓配等全产业链综合解决方案。得益于公司业内领先的生产制造能力和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行业资源,并成为公司重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通过“出版综合服务云平台”进行统一生产调度和质量监控,有效简化图书生产流程,降本增效。同时,依托于公司成熟的印刷技术和网络站点平台优势,实现实时交流、在线传输、云端存储、网络跟单等,进而更好地实现用户规模化、个性化服务要求。平台数据还可以服务于销售预测,便于优化产能计划,实现数字化生产。公司将充分依托已经积累的数字化生产经验,不断的提高智能化生产水平,不断进行工艺优化,全方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4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再次从全国十万余家印刷企业中评选出24家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公司复审通过;公司同时荣获北京市出版物印刷服务首都核心功能重点保障企业复审第一名、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高水平发展评价分级中获评一级企业第一名、北京市出版印刷企业高水平发展一级企业复审连续三年第一名、环境保护绩效评价A级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24中国印刷包装企业百强第12名、2024北京制造业百强第50名、北京非公有制企业文化产业百强第18位、2024北京非公有制企业社会责任百强第69名、2024年度北京印刷质量知名品牌企业。公司是北京印刷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同时也是拥有国家环保部“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国家首批绿色印刷企业。公司连续12年蝉联四届中国出版界的最高荣誉--“中国出版政府奖之印刷复制奖”。公司也获得了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等多项认证和荣誉。

  公司包装印刷服务业务以医药产品包装、食品产品包装为主,目前主要食品产品包装业务的客户有卫龙食品、思念食品、稻香村、三全食品、迈大食品等,医药包装业务客户有华润医药、复星医药、赛诺菲、齐鲁制药、扬子江药业、以岭药业等客户。今后,公司将继续拓展包装业务,提升公司在包装领域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

  公司主要为3-18岁的青少年提供编程教育、机器人教育、科学实验、人工智能等科学教育课程,业务涵盖硬件生产、在线教学环境建设、课程教学体系研发、线下学习中心运营、测评和竞赛组织等多领域,拥有完备的“产品+内容+平台”的青少年科技教育体系和全产业链生态,并在与大数据头部企业积极探索具有公司特色的教育行业垂直大模型,构建了To C、To B和To G的全方位科技教育服务体系。

  公司门店以直营和加盟形式经营,直营门店主要在国内一、二线城市核心城区和其他主要城市设立分/子公司进行本地化经营,加盟门店主要在一、二线城市郊区以及三、四线城市,为加盟商提供特许经营授权、培训服务以及教具产品。公司向机构客户如学校、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及其他合作伙伴提供培训教具研发与销售、技术系统支持、课题研究、课程进校等多项服务。同时,依托全新的OMO教学服务平台,以“线上+线下”、“To B+To C”、“直营+加盟”相融合的经营模式,将线上和线下、B端和C端的教学与服务全面打通,对青少年科技教育培训提供全面的服务。

  具体内容可参考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分析”相关内容。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9:30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贾春琳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唐正军,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薇,首席财务官许菊平,监事殷庆允、刘万坤、王莎莎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做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526.68万元,同比下降14.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24.31万元,同比下降4771.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20,000万元,计划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投资预算总额13,000万元,包含厂房投资、设备产能投资、智能化和自动化投资(含硬件和软件等),投资项目间可以调剂。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37,586,717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4,906,930股),即532,679,7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653,595.74元(含税)。如在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调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要求及资产真实的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并做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向供应商申请授信并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庆允主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薇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4,526.68万元,同比下降14.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24.31万元,同比下降4771.21%。

  2025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20,000万元,计划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投资预算总额13,000万元,包含厂房投资、设备产能投资、智能化和自动化投资(含硬件和软件等),投资项目间可以调剂。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依据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整套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确保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企业内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纯收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各样的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根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规划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都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272,254.94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7,245,447.06元,股本总数为537,586,717股。公司不需要进行弥补亏损,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37,586,717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4,906,930股),即532,679,7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653,595.74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外,本年度未进行其他现金分红,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来进行回购。

  (五)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2024年度纯利润是负,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着非常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立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依据市场行情商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定价。

  (一)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R1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型理财产品等。

  4.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在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的风险。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充分的利用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R1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型理财产品等,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能循环滚动购买,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以上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详细情况如下: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企业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R1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型理财产品等。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督管理的机构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工作。

  尽管公司在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的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相关负责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会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确保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规划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都同意该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11月,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博教育”)100%的股权。2019年至2020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乐博教育、北京乐益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益博”)、北京盛通知行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知行”)陆续收购重庆沙坪坝等24个校区的股权、广州中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中鸣”)51%的股权、北京乐益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乐益达校区)51%的股权、杭州雀迪创想童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想童年”)60%的股权、北京极客海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客海码”)99%的股权及CODE项目1部、CODE项目2部,以上并购事项形成并购商誉初始金额共计57,344.06万元,2020年合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8,941.91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合并口径财务报表中形成归属收购方的并购商誉余额为18,402.15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要求,因公司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不是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进行减值测试。企业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评估机构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收购乐博教育股权、乐博教育收购重庆沙坪坝等24个校区、盛通知行收购广州中鸣股权、乐益博收购乐益达校区、盛通知行收购创想童年、盛通知行收购极客海码股权形成的商誉做评估及公司财务部估算后,需计提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

  2024年,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有关评估,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2006)第六条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该依据资产的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因本次资产组不存在销售协议,资产组可能包含多个不同风险和功能的资产,在市场上难以找到完全相同的资产组或交易来评估资产组的价值,不同企业的商誉可能具有独特的特征和价值驱动因素,难以简单地通过市场比较来准确衡量不同资产组价值;且产权持有单位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教育类轻资产型企业,根据其所处行业特性及评估人员获取的资料等经估算委估资产组的公允市价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故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即采用收益法做评估,与以前会计期间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方法一致。

  公司的商誉已分配至相关资产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商誉做评估,并分别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351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352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353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354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355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356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357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358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359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360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361号以财务报表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经评估,本年度商誉减值金额为14,640.52万元。同时,因部分资产组当期已处置或正在处置中,公司将与其对应的商誉进行处置或减值。本次商誉账面价值合计减少金额为14,997.53万元。

  本次商誉账面价值减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997.53万元,上述减少金额将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要求及资产真实的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真实的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根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供应商申请授信并做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做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供应商申请总额度不超过0.78亿元的授信并做担保、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7.4亿元的授信并做担保(本年度因续贷而产生的担保、此前已审批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均已计入本年预计额度内)。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能够准确的通过真实的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担保事项的办理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具体安排以与银行签署协议为准。依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的需求,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被担保对象的法定代表人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前、出版物印刷、出版物印后、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零售),印刷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纸制品生产加工,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图文设计制作,办公用品、印刷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广告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装订;其他印刷品印刷、装订;商标印刷;普通货物运输;广告制作;销售纸张、油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销售日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文具用品、纸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仓储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纸制品,办公文化用品,水性涂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施,电子科技类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商务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商务(不可以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日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纸制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投资咨询;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询;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玩具;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动画设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不含数据中心);会议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出版物零售;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批发;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批发、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上述被担保对象均属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财务情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公司对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以内。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上面讲述的情况,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8.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39%。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鉴于公司与关联方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华”)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即将期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公司拟与天津新华续签上述协议。关联董事唐正军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2,145.45万元,净资产5,511.61万元。2024年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9,166.53万元,净利润-135.41万元。

  公司副总经理贾曦先生现任天津新华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唐正军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天津新华董事、总经理。

  经查询,天津新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认为天津新华资信状况良好,拥有非常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本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甲方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为止。

  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乙双方互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加工服务、纸张、材料等货物均适用本协议。甲、乙双方采购服务或货物时所签订的“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方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具体结算价格以“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为准。

  款项结算方式、周期以“服务合同”“购销合同”或“订货单” 为准,由双方协商一致。

  本次公司与天津新华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系基于双方日常业务往来,且按一般商业条款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纯收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双方正常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一15:00。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议案4至议案7、议案9至议案1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至议案6、议案8、议案9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账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99”,投票简称为“盛通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7.2亿元的授信并提供担保。上述事项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签订授信合同,最高授信额度为15,000万元,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11号的工业用途房地产进行抵押,每笔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为可循环额度。

  (2)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鉴于公司子公司上海盛通时代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通”)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金额均经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装订;其他印刷品印刷、装订;商标印刷;普通货物运输;广告制作;销售纸张、油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前、出版物印刷、出版物印后、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零售),印刷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纸制品生产加工,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图文设计制作,办公用品、印刷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广告材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综合授信,指授信人给予申请人的授信,涉及下列一种以上的授信品种: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进口信用证等。

  (4)低风险额度:50,000,000元,可全额保证金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进口信用证。

  1、鉴于债务人已与债权人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甲方为债务人在债权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65%。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0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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